收到《税收风险提示函》怎么办?
《税收风险提示函》是税务机关依据平台报送数据与纳税申报的比对结果发出的自查提示文书,说明你的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掌握的数据存在差异。收到后的正确做法是:在提示期限内自查核实,确有差异的主动补申报、补缴税款——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地税务机关的口径,主动自查补缴可依法争取从轻处理;置之不理则可能升级为约谈、稽查。
提示函意味着什么
提示函不是处罚决定,而是「请你自己核对、自己纠错」的窗口。它说明你已被数据比对标记:810 号令后,平台报送收入与你的申报之间的差异已经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
标准处理步骤
- 第一步 核对:比对提示函所涉期间的平台结算收入与申报记录,找出差异来源;
- 第二步 自查:区分是申报遗漏、口径差异还是收入未入账;
- 第三步 补申报补缴:主动办理补充申报,补缴税款与滞纳金;
- 第四步 回复:按提示函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留存凭证。
主动补缴的从轻口径
税收征管法及各地税务机关的提示函口径均明确:主动自查补缴、配合税务机关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隐匿、转移财产拒不配合的,从重并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常见误区
- 忽略不回——数据在税局手里,差异不会自己消失;
- 注销店铺或换主体——历史数据已报送,注销不消除历史义务;
- 继续用个人卡走账——比对是持续性的,新流水会叠加风险。
什么时候需要专业帮助
涉及期间长、多主体多店铺、金额量级大的,建议请税务师介入梳理与测算;守税宝专家档报告由上海税务师事务所盖章,可作为整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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